江门市素有养殖锦鲤的传统,获评为“中国锦鲤之乡”。为了提高爱好者欣赏锦鲤水平,更好地弘扬中国锦鲤文化,歌颂和谐江门、幸福江门,展望江门锦鲤文化产业的美好前景,特举办“中国锦鲤之乡(江门)”书法、美术、摄影赛。
一、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
江门市海洋与渔业局
承办单位
新会冈州诗社
支持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民进新会区委员会文化艺术支部
江门市书法家协会
江门市美术家协会
江门市摄影家协会
新会书法协会
新会美术协会
新会摄影协会
新会文学协会
新会景堂图书馆
翁源县翁山诗书画院
香港诗书联学会
香港美术研究会
河南濮阳颐华美术馆
中华诗词网
五邑侨乡文学网
古井侨网(北美版)
组委会
名誉主席:聂党权(中共江门市委副书记)
吴晓谋(中共江门市委常委)
主 任:张杜明(江门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副主任:林 创(江门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赵一翰(冈州诗社社长)
委 员:柯明铮、叶发琼、赵少林(均为新会冈州诗社副社长)
余国庆(江门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科科长)
黄瑞剑(江门市书法家协会主席)
吴锐鸿(江门市美术家协会主席)
黄沃鑫(江门市摄影家协会主席)
李卓见(新会书法协会会长)
林瑞华(新会美术协会会长)
秘书长:赵一翰(秘书处设在新会冈州诗社)
二、赛事规则
(一)参赛对象
海内外书法、美术、摄影爱好者。
(二)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以“江门锦鲤,美丽吉祥”为主题,以“中国锦鲤之乡(江门)”全国诗词邀请赛优秀作品为内容进行创作(详见附件)。突出江门锦鲤的美态和江门美好幸福、欢乐祥和的人文环境,着重突出锦鲤在幸福指数中的地位,以及对社会经济、社会文明、性灵陶冶的特殊作用。
书法、美术作品不必装裱。书法作品限四尺以内的中堂,四尺对开竖幅、斗方、扇面。美术作品限中国画,四尺以内,横幅、竖幅均可。摄影作品须提交5R照片和电子文件(光盘),获奖作品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制作展览及出版作品集。
投稿作品请提供作者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书画作品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标注。
(三)投稿方式
摄影作品请投寄到: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圭峰路10号新会侨报社黄沃鑫收(邮编:529100)。
书法、美术作品请邮寄: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南隅路九巷六号301冈州诗社(邮编:529100)。
《大赛公告》在新会景堂图书馆网、翁源翁山诗书画院网、中华诗词网、五邑侨乡文学网、古井侨网(北美版)发出,并通过电邮、邮寄、递送等各种方式发布。即时接收投稿,至2012年10月9日止。
咨询电话:0750-6614643,联系人:赵少林
(四)奖项设置
大赛奖励作品共100件。其中,书法作品50件,美术作品20件,摄影作品30件。获奖作品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
书法: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4名,奖金各800元,三等奖6件,奖金各500元,优秀奖38名,奖金各300元。
美术: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4名,奖金各800元,三等奖6件,奖金各500元,优秀奖8名,奖金各300元。
摄影: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4名,奖金各800元,三等奖6件,奖金各500元,优秀奖18名,奖金各300元。
(五)颁奖典礼
2012年11月在江门市举行颁奖典礼、书画摄影展览、作品集首发式。(详情届时另行通知)
三、其他
大赛来稿不退,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合法使用。
大会组委会拟举办“中国锦鲤之乡(江门)诗书画摄影作品展览”。
大会组委会拟将“中国锦鲤之乡(江门)邀请赛”的优秀诗词作品和书法、美术、摄影作品结集编印。
大赛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
中国锦鲤之乡(江门)书法美术摄影赛组委会
二○一二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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