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第29届摄影作品展览,由江门市文联、江门市摄影家协会主办。现将征稿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资格:居住、工作在江门五邑地区的居民均可参加。
二、征稿规则:
1.所有选送作品题材、体裁不限;黑白、彩色不限;民俗纪实、风光风情、艺术人像、广告创意、花卉静物等均可。作品分:纪实类和艺术类。凡在江门市摄影家协会历届影展中入选、获奖的作品不予评选。
2.纪实类作品必须是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的社会活动为拍摄主体,通过影像真实地反映社会生活的各类新闻、专题报道和图片故事,照片要求真实纪录,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和构图剪裁外,不得改变原始影像元素。
3. 每人限送10幅(组)。单张、组照每幅规格为5R。每组不可超过6幅,并要粘连。每幅照片背面写上作品题目、作者姓名、地址、电话和参加类别(不明类别和不符合类别的不评选);另填写参赛表格(参赛表格可下载);并附参评作品光盘,光盘表面需写作者姓名、电话、联系地址(或发参评作品电子文件到赵红兵QQ邮箱:103506635@qq.com。文件必须注明作者姓名、电话、联系地址)。不附光盘或电子文件的不予评选。
三.作品有关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入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使用权,入选获奖作品在加入广东省摄影家协会时将计入积分(具体计算积分办法见省摄影家协会网),在本市“年度十杰”评选中与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届别影展积分相同。凡投稿者则视同承认本届展览章程。
四.奖项设置:
纪实类:一等奖1名 艺术类: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三等奖3名
优秀奖10名 优秀奖10名
入选奖30幅 入选奖40幅
获三等奖以上每作者只限取最高奖一幅。所有入选、获奖均发给证书。
五.截稿日期:2016年11月21日。评选时间:2016年11月底。
六.展览:2017年1月7日展出,届时,将同时评选今年度的江门市摄影十杰,举办江门市摄影家协会年会和第九届江门市五邑影友嘉年华一系列活动;获奖作品并在江门市摄影家协会网展示。
七.投稿地点:作品寄或送至江门市摄影家协会,地址:江门市港口路102号,江门市文化城文化馆楼七楼,江门市美术馆,收件人:赵红兵,电话:3936202。
江门市文联
江门市摄影家协会
2016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