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第25届摄影作品展览由江门市文联、江门市摄影家协会、江门市图片社主办。现将征稿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展资格:居住、工作在江门五邑的居民均可参加。
二、征稿规则:
1.所有选送作品题材、体裁不限;黑白、彩色不限;民俗纪实、风光风情、艺术人像、广告创意、花卉静物等;
作品分:纪实类和艺术类。凡在江门市摄影家协会历届影展中入选、获奖的作品不予评选。
2.每人限送10幅(组)。单张、组照每幅规格为5R。组照只限于纪实类,每组不可超过6幅,并要粘连。每幅照片背面写上作品题目、作者姓名、地址、电话和参加类别(不明类别和不符合类别的不评选);另填写参赛表格(参赛表格可下载);并附参评作品光盘,光盘表面需写作者姓名、电话、联系地址,不附光盘不予评选。
3. 纪实类作品必须是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的社会活动为拍摄主体,通过影像真实地反映社会生活的各类新闻、专题报道和图片故事,照片要求真实纪录,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和构图剪裁外,不得改变原始影像元素。
三.作品有关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凡投稿者则视同承认本届展览章程。
四.奖项设置:
纪实类:一等奖1名 艺术类: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三等奖3名
优秀奖10名 优秀奖10名
入选奖30幅(组) 入选奖40幅
获三等奖以上每作者只限取最高奖一幅。所有获奖者均发给证书。全部入选获奖作品将制作《江门市第25届摄影作品展览》影集。
五.截稿日期:2012年10月26日。评选时间:10月28日。
六.展览:2012年12月15日在新会博物馆(即新会孔庙)首展,届时,将同时举办第五届江门市影友嘉年华一系列活动;获奖作品并在江门市摄影家协会网展示.
七.投稿地点:作品寄或送至江门市院士路五邑华侨广场,江门美术馆三楼江门市摄影家协会,邮编:529000。电话:3936202,联系人:赵红兵。
江门市文联
江门市摄影家协会
江门市图片社
2012年9月8日
江门市第25届摄影作品展览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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