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暨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20周年,现举办“濠镜葵乡相辉映”摄影大赛,向广大影友征集摄影作品。具体征稿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澳门新会同乡会
协办单位:澳门沙龙影艺会、新会区摄影协会
二、征稿范围及要求
作者户籍不限。作品必须要拍摄于澳门特别行政区或新会区,须以澳门或新会的风貌、旅游景点、传统节庆或风土人情等为题材,作品形式不限,要求作品体现时代精神,弘扬主旋律,展示新时代、新形势下澳门、新会两地的各类精彩瞬间。
三、参赛时间:
截稿时间:2019年10月10日
评选时间:2019年10月下旬
展出时间:2019年11月30日至12月10日
颁奖时间:待定
展览地点﹕澳门万豪艺廊
四、奖项设置:
一、澳门组
冠军:1名:可获奖杯1座及澳币3000元;
亚军:1名:可获奖杯1座及澳币2000元;
季军:1名:可获奖杯1座及澳币1000元;
优秀奖:10名:可获奖杯1座及澳币500元;
入选:30名:可获奖杯1座及澳币200元
二、新会组
冠军:1名:可获奖杯1座及澳币3000元;
亚军:1名:可获奖杯1座及澳币2000元;
季军:1名:可获奖杯1座及澳币1000元;
优秀奖:10名:可获奖杯1座及澳币500元;
入选:30名:可获奖杯1座及澳币200元
注:本次大赛的获奖作品均可作为参加新会区摄影协会入会积分及评选年度“摄影十杰”积分。
五、大赛评选方法
本次比赛评选由主办单位邀请知名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六、大赛细则
1、所有参赛作品彩色、黑白不限,但要贴近主题。
2、本次大赛参赛作品仅限单张,不收组照。
3、每位作者均可参加两个类别比赛,但每个类别最多限投5张作品。
4、本次比赛只收电子文件(精度要求:每张照片TIFF格式不少于30兆或JPG格式须在4兆以上)。参赛者统一将作品、文字说明(另附文档写清参赛者姓名、工作单位、作品名称、联系方式、拍摄地点等)打包发送至邮箱3423291528@QQ.COM,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6611778。
5、参赛作品拍摄时间不限,但提倡新作。
6、所有获奖及入选作品,主办、协办及赞助单位均有权在编辑画册、举办展览、专题CD、专题网站及其他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7、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8、本次摄影比赛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等技术处理,允许同一场景分多幅拍摄后不改变任何元素方式拼接图片)。
9、为保证比赛的公正性和一致性,作品一律不得在画面留有任何信息,不得加入边框、水纹、文字、签名等装饰。
10、本次大赛提倡新作,谢绝曾在区级(含区级)以上比赛获奖及入选的作品参赛。
11、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投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本大赛解释权归大赛主办单位。
新会区摄影协会
二O一九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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